各二级学院:
为切实贯彻安训室安全工作要求,积极响应学校《关于做好 2025 年 “五一” 劳动节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》相关部署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,现就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(一)二级学院自查
实训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,需对照检查工作表认真落实实训室安全检查,并填写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表》(附件1),于 4 月 29 日 17:30 前,将签名纸质材料交至 1-307 办公室万文兵老师处(电话:13617512735)。
(二)资产管理中心巡查
资产管理中心人员按部门分工落实巡查工作,填写检查工作表,于 4 月 29 日 17:30 前,将签名纸质材料交至 1-307 办公室万文兵老师处(电话:13617512735)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:各单位各安全检查人员须重视安全检查,杜绝麻痹思想。
(二)落实整改: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,能改即改;无法当场整改的,建立台账,明确措施、责任人和期限,整改后提交书面报告。
(三)严肃问责:对工作敷衍、失职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规追责。
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要求,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,保障校园安全。
附件1: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表
资产管理中心
2025年4月28日